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高素质职业技能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省招生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的通知》(黔招委[2012]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职成发[2013]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14年继续面向贵州省开展自主选拔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开放型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有近60年的办学历史,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占地共1000余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主校区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学院现有5个特色分院(轨道交通分院、装备制造分院、磷煤化工分院、城乡规划建设分院、食品药品生产与检测分院)、10个系(轨道交通系、机电技术系、财政经贸系、信息科学系、旅游管理系、生化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农林水技术系、艺术系、资源勘查工程管理系)、2个市级中心(数控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2个职业教育集团(磷煤化工职业教育集团、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和1个省级大师工作室,其他教学机构有基础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部、思政教育部、继续教育部、培训部、实训中心等。开设有铁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财经类、建筑规划类、旅游会展类、信息类、磷煤化工类、化工制药类、机电类、航空类、社区服务类、艺术类、地质矿产类等48个高职招生专业。其中铁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机电类、磷煤化工类、旅游会展类、食品制药类、航空类、艺术类、地质矿产类等大部分专业都实现了“校企合作”、“订单招生、定岗就业”。
学院通过努力,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2012年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和“大学生思想政治评估”,2013年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评估委员会对我院申报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评审,正式成为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现有教职工593人,专职教师406人,教授5人,副教授145人,博士、硕士98人,“双师”素质教师222人;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我院建有贵州省第8、60、第66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贵州省安全生产三级培训中心,并拥有开磷集团第14、第22、第4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合作权限,让学生“多证多能”,有利于就业。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以院长和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的自主选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学院招生工作举报申诉电话:0851—7981934。
1.面向具有2014年贵州省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考试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专业填报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文理不限。
1.考核方式有:面试、测试、考试三种形式。按专业要求不同安排相应的考核方式。结合高中学业成绩、特长和职业技能(职业资格)等,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各项考核的成绩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待遇。
a.女生163cm-172cm(净高);男生173cm-185cm(净高);
b.无残疾,无四环素牙、无口吃口臭、无腋臭、无听力障碍、无晕船晕车史;
c.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
d.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精神病家族史和精神异常表现;
e.无传染性皮肤病(如灰趾甲、银屑病等)、无其他内科疾病;
f.视力:男生裸眼视力不低于0.7,女生校正视力不低于0.5;无斜视弱视、无色盲色弱。
a.身高:女性163cm-172cm(净高);男性173cm-185cm(净高);
根据行业用工要求,报考轨道(铁道)类专业均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各专业招生要求如下:
驾驶方向限招男生,要求裸眼视力5.0以上,身高168cm以上;
检修方向要求矫正视力5.0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女生各限招5名)。
b.同等条件下,有各种特长(体育、声乐、舞蹈等)者优先录取。
根据行业用工要求,报考该专业均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矫正视力5.0以上,男生身高1.73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同等条件下,有各种特长(体育、声乐、舞蹈等)者优先录取。
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矫正视力4.8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6米以上;同等条件下,有各种特长(体育、声乐、舞蹈等)者优先录取。
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听力正常,男生身高1.60米以上,女生身高1.50米以上; 铁道乘务方向需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同等条件下,有各种特长(体育、声乐、舞蹈等)者优先录取。
(7)艺术类(室内设计技术、广告设计及制作、服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4.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选拔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自主选拔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5.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月10日—3月22日 考生携带相关资料(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学科成绩单、有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交原件及1张复印件,社会考生(企业在职职工)带社区(或企业)证明)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或各分院(系)报名登记,填写《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拔招生报名信息表》,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3月20日—3月22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和考核办法(时间、地点、科目);
3月23日—4月5日 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张1寸免冠照片、相关材料)到学院相应的分院(系)按照专业要求参加考核(考试、面试、测试);
4月15日 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在学院网站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在校生根据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学院还可以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学生完成学业。
八、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学习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阳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同时发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51-7981901、7981902、7981903
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EMS专线寄送录取考生。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本章程适用于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2.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 本章程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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