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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管理规则
来源: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25    点击数:

 一、专业教研室、授课教师应提前两周将实训室使用计划报备实训教研室,û按时报备,不予使用实训室。

二、实训室的门钥匙由实训基地教师统一管理,学生进入实训室实习前必须进行安全考试,考试通过方准许进行实习。

三、进入实训室要着工作装和工作ñ,服从授课教师的管理,对Υ反实训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者,授课教师有权停止其实训。

四、实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规章制度和严格按设备的操作规程,在授课教师的指导下操作练习。擅自拆装仪器设备,造成损失的耍照价赔偿,并按学院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因操作不当而损坏设备或仪器者,视具体情况进行赔偿,并写出书面检查。

五、各实训室配备有消防灭火器,授课教师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正确使用,不准用室内电源为自己所带的电器(手机、电热宝、充电电池)进行充电。

六、δ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训无关的设备和仪器和相应的物品,不得将任何物品带出实训室。

七、实训时授课教师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员和设备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实训基地教师,保持现场,不得自行处理,待实训基地教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训操作。

八、授课教师要严格实训学生管理,严禁吸烟、打闹嬉戏,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实训教研室有权停止其实训。授课教师无视学生Υ纪且Σ及实训安全者,禁止该教师使用实训室。

九、实训室内及机车库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垃圾。实训结束后,授课教师应组织学生将各种仪器、工具整理归λ,下课后授课教师要组织学生打扫卫生,经实训教研室教师检查仪器、设备、材料工具、实习记¼以及卫生合格后方可离开。

 

 

                                轨道交通分院

                                实训教研室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