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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制(修)订工作的
来源: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24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教育教学学分制管理的要求,根据2013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请各系(分院)结合学院实际教学情况,按照学分制的基本要求,做好2013年的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制(修)订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1、2013年13级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制(修)订工作,按照学分制要求修订,由各系按专业所属承担;
2、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制(修)订工作中,各系要组织力量共同讨论,邀请社会行业人员参与专业教学计划论证工作,安排本专业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特别是专业实践丰富的教师参加制(修)订工作;
3、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填写严格按照所附样表的基本格式要求,保证规范统一;(课程代码不填)
4、各系(分院)于9月16日之前将制(修)订完善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含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刘桂林处(302室),保证新生教学安排。
附:
 
 
教务处
2013年9月6日